办理二手房买卖权属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建设部统一印制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4)当事人身份证件,同时提交出卖方(私房)夫妻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工作单位或街办以上单位盖章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但出卖方(有配偶的包括配偶)的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未婚者需出具经工作单位盖章的独身证明书; 5)共有房屋需同时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书面同意证明; 6)契税完税证明; 7)房改房上市交易需提交上市审批表、上市批准书、印花税税票、土地收益金免交凭证或缴纳凭证; 8)墙界表(单元式房屋,与其他人房屋不相连的独立房屋免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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